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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11个月前 都市 234
那之后的两三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我有最好的朋友,还有两个深爱我的女人。

我们朝夕相伴,一起看书、看电影、运动、吃饭、做爱。

甚至连好莱坞,那几年都格外卖力。

那几年精彩的大制作有《被解救的姜戈》(Django Unchained)、《消失的爱人》(Gone Girl)、《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冰雪奇缘》(Frozen)、《悲惨世界》(Les Misérables),以及《盗梦空间》(Inception)、《黑天鹅》(Black Swan)、《布达佩斯大饭店》(The Grand Budapest Hotel)、《聚焦》(Spotlight)。

稍显小众一点的影片,《囚徒》(Prisoners)、《狩猎》(Jagten)、《模仿游戏》(The Imitation Game)、《达拉斯买家俱乐部》(Dallas Buyers Club)、《绝命海拔》(Everest)、《污泥》(Mud)、《再次出发之纽约遇见你》(Begin Again)、《走出荒野》(Wild)、《飞鸟侠》(Birdman)、《松林外》(The Place Beyond the Pines)、《荒蛮故事》(Relatos salvajes),也都各有特色,让人回味无穷。

严哥尤其钟爱科幻片,《火星救援》(The Martian)是他的最爱,《地心引力》(Gravity)次之,而《星际穿越》(Interstellar)则被严哥说是“驴粪蛋,表面光”,和《I型起源》(I Origins)一样的披着科幻外皮的神棍片。

那几年,美剧也同样好剧层出不穷。

《绝命毒师》(Breaking Bad)、《老爸老妈的浪漫史》(How I Met Your Mother)迎来大结局,而更多的神剧拉开序幕,比如《冰血暴》(Fargo)、《黑镜》(Black Mirror)、《9号秘事》(Inside No…… 9)。

尤其是《冰血暴》(Fargo),我和严哥都非常喜欢这部剧,仅次于我们最爱的《绝命毒师》(Breaking Bad)。

这段日子过于幸福,以至于回想起来甚至有些单调,乏善可陈了。

这幸福得平庸的日子里,唯一的小小波澜,是2012年年末,我问严哥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都无所谓了。你随便买点什么就行。”

“你就没什么想要的吗?”

严哥沉默了一会儿,叹口气说:“其实大多数人的一生,都是短暂又毫无意义的。死去,湮没于虚无,不会留下任何东西。我想留下我存在的痕迹,越大越好,我想要青史留名。”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我甚至都不在乎留下的是哪种名声,好还是坏。”

“这……,这好有难度呀。”

“是呀。我想过,如果尝试各种合法的途径失败的情况下,也许可以去刺杀某个国家的总统。”

“哪个国家?”

“越大的国家越好,这样影响力会更大。具体是哪个国家倒是无所谓,什么党派、政治主张之类的也无所谓。”

“这是恐怖主义吧?”

“也许吧,那又怎么样呢?”

“引起外交纠纷的吧?”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被他的话震惊,侧过头看他,严哥的脸冷得像冰雕成的,目光像要刺穿什么似的看着夜空。

不过很快他的目光收了,脸上的表情也渐渐融化,又慢慢铺满了和煦的笑。

“不过这都是之前的想法了,现在有了你们,有了李姐,就足够了。对了,我送你那个kindle,还喜欢吗?”

“喜欢,谢谢严哥。”

“咱们这关系,还有什么谢不谢的。”严哥搂着我肩膀说。

严哥送我的那台kindle在2019年坏掉了。

kindle坏掉的那一年,《绝命毒师》(Breaking Bad)出了一部电影《续命之徒》(El Camino: A Breaking Bad Movie)。

直到看了这个电影,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绝命毒师》(Breaking Bad)第五季里面那个瘦瘦的托德,竟然和《冰血暴》(Fargo)第二季里面那个肥壮的屠夫是同一个演员扮演的。

我那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短短的两三年,一个人的变化可以这样大得惊人,以至于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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